2025广东韶关市仁化县教师发展中心选聘教研员3人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和省、市关于教育教研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教研员队伍,进一步提升我县教研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仁化县教师发展中心决定公开选聘3名专职教研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简介
仁化县教师发展中心为县教育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能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课程改革,指导教学实践,促进教师发展,服务教育决策。
二、选聘范围、对象
范围及对象:全市(不含仁化县)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在职在编人员。
三、选聘范围岗位和薪酬待遇
(一)岗位及要求
详见《仁化县教师发展中心公开选聘教研员职位表》(附件1)。
(二)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本次选聘3名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选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相应学科层次教师资格证,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2.近5年从事本学段、本专业的教学或教研工作,有6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历,有学科循环教学或毕业班教学经历(教研员应有指导开展毕业班教学教研的经历);
3.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职称专业三者必须一致;
4.年龄要求45周岁以下,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市级及以上名教师工作室主持人,年龄可放宽至48周岁以下。年龄按报名截止日期计算。
选聘对象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素质过硬,师德高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遵守职业道德和学术道德,有正确的价值观,为人正派,积极进取,有团队合作精神;
3.有教育理想和教育情怀。热爱教研工作,热爱学习,自觉为提高教育质量贡献智慧。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立德树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积极推行新课程改革;
4.教育教学业绩突出。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功底,教学经验丰富,组织协调能力强,有一定的教研成果(如论文、课题等)。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信访核查、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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