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广东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教育研究院招聘教职工11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吸引优秀人才,决定于近期公开招聘11名事业编制人员。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市教育研究院是广州市教育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挂广州市教师发展研训中心牌子。开展全市教育改革和发展研究,追踪和分析教育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为教育决策提供支持;承担全市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教学研究,教材编写工作;组织课程、教材、教法改革实验,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价及考试命题研究;提出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承担全市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职业教育教师发展研究和教师培训工作;承担全市教育科学规划及课题指南的编制,国家级、省部级和市级教育科研项目的研究及过程管理、专业指导、评价与推广,国家、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与教学成果奖的推荐项目评审与指导,开展国际教育研究,负责全市教育科研成果的收集整理以及教育类报刊资料的编辑出版工作;指导全市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各学科(专业)特约教研员和教研会等学术团体开展活动。
二、招聘职位和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教研员9名(职位代码1-1至1-9),研究人员2名(职位代码1-10至1-11),详见《广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教育研究院2025年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
“非2025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资格条件中对工作年限有要求的,必须提供相应的材料(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不含在校生实习、创业经历)。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非广州市常住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2025〕10号)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7.本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各岗位具体专业、学历、学位、年龄以及其他要求等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相关年龄和工作经历年限等时间点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2.所有报考教研员岗位(职位代码1-1至1-9)的人员必须持有与报考岗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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