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广东中山市三角镇招聘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8人公告(第四批)
根据我镇教育发展需要,需面向社会自主招聘8名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本次招聘中山市三角镇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共8名。具体岗位和招聘人数详见《中山市三角镇2025年招聘公办中小学临聘教师岗位表(第四批)》(附件1)。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招聘学校、实际学科与人数可适当调整。
二、招聘对象
(一)2025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及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条件。
(二)港澳人员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和本招聘公告规定的可报考。
三、薪酬待遇
按三角镇临聘教师待遇标准执行。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1.取得与所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毕业已满一年及以上的报考人员,需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还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所学专业必须与所聘岗位相对应(或相近)(附件2)。
3.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社会人员年龄在男教师45周岁以下,女教师40周岁以下,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放宽至男教师50周岁,女教师45周岁:
(1)取得应聘岗位中级及以上职称的;
(2)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
(3)获得市级课堂教学比赛二等奖及以上的。
4.所学专业必须与所聘岗位相对应。若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无相同的专业名称),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交相关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由招聘单位判定是否符合报考要求。
5.若报考岗位与所学专业不相符,但应聘学科教学业绩突出的(近五年内曾获镇(区)级以上(含)教学比赛奖励或教育教学类荣誉称号),或取得应聘学科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或具有应聘学科半年及以上教学经历的(需提交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和合同),可报考相关学科岗位。
6.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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