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广东实验中学附属茂名学校选聘优秀教师7人
茂名市位于广东省西部、南海之滨,粤桂琼三省几何中心。地处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贸区和北部湾经济区三大国家战略区域交汇处,区位优势明显。为满足广东实验中学附属茂名学校发展需要,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推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决定公开选聘广东实验中学附属茂名学校优秀教师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广东实验中学附属茂名学校(下文简称“省实茂名学校”)是一所由茂名市人民政府与广东实验中学合作创办、茂名市教育局主管的十二年一贯制公办学校。学校由直属广东省教育厅领导的省级重点中学、广东省首批国家级示范性高中――广东实验中学(下文简称“省实”)负责实施全面管理,秉承省实“爱国、团结、求实、创新”的校训和“以人为本、以德树人、以质立校”的办学理念,发挥省实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先进经验,构建具有省实文脉和粤西特色的高质量教育发展体系。省实茂名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借助省实教师专业发展的高位优势,以省实格局,省实平台,省实资源助力教师专业能力发展。
省实茂名学校以“办高品质学术型现代化学校”为办学定位,以“培养有思想力、创造力、领导力的时代新人”为育人目标,在学校第一个五年发展规划中确定了“力争五年内办成茂名市基础教育系统‘教育教学科研样板、教师发展样板、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样板’”的“三大样板”办学目标。
二、选聘岗位
高中学科教师共7名,选聘岗位信息详见《广东实验中学附属茂名学校2025年度公开选聘优秀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三、选聘对象
市内外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教师。
四、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不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条例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5.须具备中级以上教师职称、本科以上学历和相应学士以上学位,且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及资格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表》(附件1);
6.年龄要求:正高级教师职称者须在50周岁以下(1973年8月31日后出生);副高级教师职称者须在45周岁以下(1978年8月31日后出生);一级教师职称者须在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31日后出生)。年龄和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均截至2025年8月31日,均包含当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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