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广东药科大学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人公告
广东药科大学是全国三所药科大学之一,是华南地区最早开办药学系列专业的高等学府。学校创办于1958年,原名广东省卫生干部进修学院;1978年升格为普通本科高校,命名广东医药学院;1994年易名广东药学院;2003年成为硕士授权单位,2016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广东药科大学;2025年增列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025年获批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现有广州(大学城、宝岗、赤岗)、中山和云浮三大校区五个校园,占地近5300亩。学校设有22个学院(部)、3个研究院(中心)、2所直属附属三级甲等医院。经60余年砥砺奋进,已发展成为“以药为主,药医结合,药工融合,多学科协调发展”独具特色的药医学府,先后进入广东省“省市共建本科高校”“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建设高校行列。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结合实际用人需求,广东药科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非定向)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其中:
(一)国内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其他应聘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查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广东药科大学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7.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5〕34号)及本公告规定的,可以报考。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广东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7月12日9:00至7月18日17:00(5个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经广东药科大学招聘系统(http://zp.gdpu.edu.cn)报名,招聘系统将在报名截止时间自动关闭。
(三)注意事项
特别提醒:点击此处,领取各大机构课程
学员评价








- 上一篇:2025广东翁源第二批教育教学类青年人才暨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招聘22人
-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