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贵州毕节市黔西市第一批次“人才强市”教育系统岗位引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对毕节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新国发2号文件和《推动毕节高质量发展规划》,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根据《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毕节市人才引进与跟踪服务管理办法(修订版)的通知》(毕府办发〔2025〕7号)、《毕节市2025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强市”引才计划简章》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为确保人才引进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黔西市2025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强市”教育系统岗位引才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引进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黔西市2025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强市”人才引进工作专班,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由黔西市委人才办牵头,专班办公室设在黔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引进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对象
根据《毕节市2025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强市”引才计划简章》和《毕节市黔西市2025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引进已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的教育系统岗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3.具有较强的协作意识和奉献精神,热爱基层工作。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
6.大学本科人才年龄在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副高级职称人才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及正高级职称人才年龄在45周岁以下。
7.具备报名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及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引进
1.曾因犯罪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处于党纪、政务处分所规定的限制期内的。
4.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近三年来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7.自2025年2月4日起,毕节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辞职未满1年的。
8.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引进的。
四、引进程序
(一)资格审查
根据《毕节市2025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强市”引才计划简章》和《毕节市黔西市2025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强市”暨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需求计划表》,审查拟报岗位专业、学历等是否符合要求,并对考生提供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以及工作履历表等进行审核,经审核后,确定最终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核贯穿整个人才引进全过程,在引进过程中任一环节及办理聘用手续后,一经发现引进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毕节市2025年度第一批次“人才强市”引才计划简章》和《实施方案》要求的,提供的信息材料是虚假、伪造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解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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