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贵州剑河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优师计划毕业生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的通知》(教师〔2025〕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优师计划”师范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5〕22号)《省教育厅等九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农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实施方案(试行) >的通知》(黔教发〔2025〕34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贵州省2025届优师计划毕业生就业专场双选会的通知》文件精神,根据《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等文件规定,特制定《剑河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2025年优师计划毕业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共20个,具体详见附件1。
三、引进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且符合招聘岗位需求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的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在我省招收的2025届贵州生源优师计划毕业生(2025年9月入学);贵州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学院两所省内师范院校招收的2025届贵州生源优师计划毕业生(2025年9月入学)。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2006年11月14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11月15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职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职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职位表》中所需求专业未注明学科门类、大类、一级学科、类的均按“单个专业”对照审核。报考人员学历、专业须与教育部学信网上所载的信息一致,学位信息须与学信网上所载的信息一致,方视为符合岗位要求;考生资格条件以符合《实施方案》及职位表需求的对应条件为准(如有多个学历的,不得交叉使用)。
对于教育部相关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考生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70%以上基本一致(资格审查时须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专家进行认定)方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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