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广西玉林博白县中学等13所学校公开招聘教师164人
充实我县中小学教师队伍,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等有关规定,从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公开招聘教师164名,为做好招聘工作,为做好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使用事业编制公开招聘教师164名,其中城区示范性高中招聘教师26名、城区普通高中和职校招聘教师67名,城区初中招聘教师71名(详见附件1―3)。
二、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7.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指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及2025-2025届尚未落实过编制内工作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下同),并且该学历的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报考岗位的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5年版)》)(附件5);
8.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学科岗位的教师资格证;
9.尚未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书以及教师资格证的2025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参加应聘,但在2025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证书;对具有国(境)外学历人员,需按相关程序进行认证,如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取得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0.愿意在签约学校服务不少于5年。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提及的回避关系的岗位;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10.已与我县各学校签约未解约的人员(含公费师范生和进入体检考察人员)。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服务年限、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5年11月1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足日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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