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海南儋州市教育系统部分中小学面向全市遴选校级领导公告(一)
根据《海南省市县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面向我市符合条件的在编教师通过公开遴选方式配备28个中小学校级领导职位。现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公开遴选职位
(一)中学正职岗位:儋州市中学校长岗位2个;
(二)小学正职岗位:儋州市小学校长岗位2个;
(三)中学副职岗位:儋州市中学副校长岗位17个;
(四)小学副职岗位:儋州市小学副校长岗位7个。(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
三、遴选人选资格条件
遴选条件:根据《海南省市县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竞岗人选除了应当具备《海南省市县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资格: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和已担任中小学一级教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女性45周岁以下(即1978年7月30日及以后出生)、男性50周岁以下(即1973年7月30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特级教师荣誉称号或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的可适当放宽5周岁。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竞聘学校正职的,应具有两年以上学校副职及以上干部职务任职经历;竞聘学校副职的,应具有三年以上学校中层干部或以上干部职务任职经历。
6.曾获市级(含市级)以上行政部门表彰。
7.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要求。
四、公开遴选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竞聘上岗报名采取个人报名的方法,符合条件者填写竞岗报名表。每位遴选人员能填报两个岗位,但填报岗位仅作为意向收集,不作为岗位安排的依据,并于8月9日前将报名材料(详见附件3)提交到局组织人事科。同一岗位类别(中学正职、小学正职、中学副职、小学副职)符合报考条件人数与岗位数比例达到1:3即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则根据实际的符合报考条件人数和开考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类别岗位数。参加遴选人员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2.资格审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依据竞聘上岗的条件,对报名者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二)笔试(占总分30%)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范围为教育法律法规和教育管理专业知识等相关内容,分值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由委托的考务机构统一组织命题、制卷、监考、阅卷。
(三)面试(占总分40%)
根据笔试成绩(按同一学段岗位类别的遴选岗位数)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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