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湖南湘潭市韶山市招聘教师7人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经韶山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教师。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文件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韶山市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
录用人员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在韶山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三、招聘单位与岗位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7个岗位共7人,岗位信息资格条件详见《韶山市2025年教师招聘岗位计划》(附件1,后称岗位表),应聘人员可通过“韶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aoshan.gov.cn)官方网站查阅。
岗位计划分为A、B两类专业技术岗位。报考A类岗位的考生免笔试只需面试。报考B类岗位的考生需要进行笔试和面试。
1.A类岗位。计划面向社会招聘高中名优教师5人;
2.B类岗位。计划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2人。“高校毕业生”指2025、2025、2025年度毕业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二)岗位条件
1.报考A类岗位考生: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78年7月及其以后出生),具有5年及以上(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前)的高中教育教学工作经历或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教育局下属教研机构)管理工作经历,同时具备以下资历条件之一:
①近5年内由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首席名师、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
②近五年内县(市、区)级及以上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德育工作者、优秀青年教师、教育教学能手、优秀班主任;
③具备三年及以上班主任或学校中层管理工作经验;
④近五年内获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含直属教育科研院所)组织的课堂教学(含片断教学)、说课竞赛、教育科研课题评优一等奖及以上获奖者;
⑤近五年指导学生在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竞赛中获得所报岗位学科县市级一等奖或地市级二等奖及以上荣誉的指导老师。
注:“近五年”岗位条件材料有效时间指从2019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其他时间取得的证书成果等不得作为报考的有效材料。
2.报考B类岗位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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