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湖南娄底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选调)专业技术人员5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57号 )、《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娄底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娄人社发〔2014〕68号)和市委编办下达的2025年度编制使用计划,拟公开招聘(选调)专业技术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德才兼备、择优竞争的原则;
(三)应聘人员学历、专业、职称等条件与招聘岗位条件相符的原则;
(四)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二、编制岗位管理
(一)本次公开招聘及选调的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均为事业单位全额编制,其岗位等级按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如无对应岗位则高职低聘;
(二)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公积金等待遇。
三、基本条件
(一)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5.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公开选调的基本条件
除符合公开招聘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各级机关、参公或公益类事业单位中具有公务员(参公)身份或事业单位人员的在编在岗人员,工勤人员除外;
2.应在拟调出单位工作一年以上,其中新提拔的应在现职岗位任满一年;
3.历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4.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 报名截止日凡涉及违约或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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