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江苏省淮海技师学院招聘教师9人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江苏省淮海技师学院教师9名(其中正式事业编制2名、备案制7名,详见岗位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相关要求等内容详见附件《江苏省淮海技师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8月6日至2006年8月12日之间出生)。
(六)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专业设置。招聘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参考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如有院校开设并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已列入招聘条件的“专业”要求之中。
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七)技工院校技师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按照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招聘。
(八)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招聘岗位中要求学历学位证书等条件,除有特殊要求以外的,须于报名开始之日前取得,暂时无教师资格证者须自试用期起3年内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2025年2月12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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