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湖南长沙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10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结合我校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并报中共长沙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及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长沙学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学校简介
长沙学院创建于1970年,2004年由原长沙大学(专科)升格为本科院校,是长沙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唯一一所本科高校,实行“省市共建共管、以市为主管理”体制。学校是国家“十三五”产教融合发展工程应用型本科规划高校,全国高校实践育人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湖南省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单位,湖南省“双一流”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湖南省文明高校,湖南省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湖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湖南省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先进高校。
学校坐落于浏阳河畔,占地约1970亩,校园湖光山色,风景秀美,为“湖南省园林式单位”,被誉为“最美大学校园”。学校距长沙火车站10公里,距高铁长沙南站15公里,距长沙黄花国际机场25公里,地铁3号线设“长沙大学”站,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学校校舍建筑面积约46.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约2.69亿元,藏书158.6万册。现有16个二级学院,52个本科专业,全日制本科生16300余人,已累计联合培养硕士、博士研究生600余人。我校现有教职工1200余人,其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110余人,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30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450余人。
学校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1个,教育部特色专业、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余个;省级特色专业和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8个,国际合作科研平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际自然与文化遗产空间技术中心长沙工作站、省重点实验室、省高校 “2011协同创新中心”、省工程研究中心等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平台30个。
二、招聘原则
1.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 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人员管理及待遇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按照高层次人才的条件和类别享受相应的安家费、科研启动费、高层次人才业绩奖励等,具体标准参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四、应聘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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