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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成都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教师公告(140人)

2024-10-25 荆轲网

为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精准引进符合成都高新区教育事业发展的急需紧缺人才,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5〕26号)规定及成都市2025年“蓉漂人才荟”招聘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区域实际,成都高新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0名教师。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招聘的人员按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管理。

一、招聘原则及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报名、资格初审、考核、体检和考察、聘用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2025年部属师范院校优秀应届毕业公费师范生,且于2025年1月1日―2025年7月31日期间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证书。

2.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毕业的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且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证书;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毕业的且经认证获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

不含定向生、委培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公费师范生具有本科学历,其余人员应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3.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证书、教师资格证等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全部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4.取得符合所报岗位学科、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5.语文招聘岗位普通话要求二甲及以上,其他岗位二乙及以上;

6.1995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1989年9月13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的;

9.符合法律法规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 2025年8月1日及之后未毕业仍在读的高校毕业生或国(境)外留学人员;

7.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

8.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岗位、名额及专业要求

招聘岗位详见《2025年成都高新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教师岗位明细表》。如有岗位无人报考或无合格拟聘人员,则该岗位名额可调剂使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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