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广东东莞市引进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专业人才180人
为充实我市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专业人才队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东莞市事业单位短缺人才目录〉的通知》,我局拟于2025年11月面向全国公开引进一批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专业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人数、岗位及薪酬待遇
参与此次人才引进的公办中小学校属事业单位,经费由财政核拨,被聘用者为事业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工资福利待遇由财政保障。本次面向全国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专业人才共180人,具体岗位见《东莞市2025年11月公开引进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专业人才岗位表》(下称《岗位表》)。
二、引进对象和条件
(一)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为高层次人才和短缺专业人才。
1. 高层次人才,指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才。高层次人才可以报考高层次人才岗位和短缺专业人才岗位,高层次人才报考短缺专业人才岗位可不受短缺专业人才获奖要求限制;其他年龄、专业等以《岗位表》为准。
2. 短缺专业人才,指我市教育系统急需的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本科以上人才,可报考的短缺专业人才岗位和所需的奖项、荣誉称号具体见《岗位表》。
东莞市公办中小学(含幼儿园、中职学校)在编在职教职员或参加我市教师公开招聘、人才引进已进入拟聘范围的人员,不在本次引进范围内。
(二)报考条件
1.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身心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扎实的教育教学理论基础和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能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教学技术,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实践经验,符合引进岗位要求(详见《岗位表》)。
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引进: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 具体条件
(1)学历要求
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或国(境)外本科及以上学历,高一层次学历可报考低一层次学历要求岗位。学历、学位以毕业证和学位证为准,学历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相符(含相近专业),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职称要求
具备经国家规定程序评价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职称的系列、级别、学段和学科须与岗位要求相符。
特别提醒:点击此处,领取各大机构课程
学员评价








- 上一篇:2025年蚌埠固镇县职业技术学校招聘教师42人
-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