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滁州定远县招聘幼儿园教师49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规定和要求,现将2025年度定远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公开招聘工作在定远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定远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指导招聘工作,县纪检监察机关实施监督。
县教育体育局设立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工作组,负责承办具体招聘事务。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三、招聘计划
2025年度定远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49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8月7日起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在2025年度定远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计划,用于定向招聘“定远县户籍”人员。
报考县城幼儿园岗位人员,聘用后需到农村学校幼儿园工作两学年。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或在资格复审时能提供《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证明且在聘用前能提供教师资格证或证书编号的可以报名);
(五)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岗位计划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3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88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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