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甘肃陇南徽县城区部分学校教师选调50人
为解决城区部分学校教师短缺问题,推动城乡教师合理有序流动,加快构建科学规范的城区学校教师补充机制,根据《徽县城区学校教师补充选调实施办法》精神及教师队伍管理有关政策,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选调对象为全县正式在岗的乡村中小学教师(城区城郊“凡进必考”的中小学和幼儿园符合选调条件的教师可参加高一学段教师选调)。
二、选调原则
(一)坚持“凡进必考”,突出质量导向的原则;
(二)坚持按需设岗,按岗选调的原则;
(三)坚持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原则,既要保证农村学校教师队伍稳定,同时又要满足城区学校教师需求;
(四)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
(五)坚持师德师风和业务能力并重的原则。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2.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熟悉中小学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坚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质量观和人才观,了解和掌握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规律,业界声誉好。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淡泊名利,甘为人梯,富有教育情怀,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年度考核均在合格等次及以上。身心健康,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和相关工作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4.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尊师重教,关爱学生,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5.近5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二)岗位条件
1.县四中选调教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体育学科应当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应与岗位学科一致或从事本学科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学满3年及以上,具有初中及以上学段相应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至少应有1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
2.县实验小学选调教师应当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应与岗位学科一致或从事本学科教学满3年及以上,具有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有3年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学经历,一般应有班主任工作经历。
3.县幼儿园选调教师应当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园学段教师资格证,或具有幼儿园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且所学专业为幼儿教育、学前教育、音乐、舞蹈、体育或美术等专业,有3年及以上幼儿园从教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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