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聊城莘县教育类人才回引公告(3人)
为加快实施“人才兴莘”战略,吸引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回归家乡、奉献莘县,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聊城市《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兴聊”战略的若干措施(试行)》文件精神,结合莘县实际,现将2025年莘县教育类人才回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聊城市外在编在岗教师,且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一)本人或配偶籍贯、出生地在莘县;
(二)本人或配偶具有莘县户籍(莘县户籍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三)本人曾在莘县工作一年以上(以在莘县缴纳社会保险为准);
(四)配偶现在在莘县工作一年以上(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必须已在莘县缴纳一年以上社会保险)。
二、引进数量
本次引进教师数量为3人,详见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具有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博士45周岁以下(1978年11月11日以后出生),硕士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11日以后出生),本科生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11日以后出生);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6.2007年(含)以后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须为通过公开招录、公开招聘、政策性安置方式取得编制;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的,不得应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的情形;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原则
(一)服从安排原则。拟引进人才要根据工作需要,服从县教体局在同层级学校调剂。
(二)即时办理原则。引进人才考察、体检、公示合格的,在10个工作日内,引才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完成人员调配等手续,在20个工作日内,引进人才必须办理完各类交接、调动手续,由于本人原因,超期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1日09:00-11月15日16:00
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PDF或JPG格式,确保上传材料清晰可辨,信息完整):
1.《2025年莘县教育类人才回引申请表》(见附件2);
2.提交由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
3.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反正面在同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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