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河北廊坊卫生职业学院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4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廊坊市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学院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经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同意,廊坊卫生职业学院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和方式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面试、考核等程序择优选聘。
二、选聘岗位和名额
公开选聘博士研究生4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廊坊卫生职业学院2025年选聘博士研究生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10月28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25年应届毕业生不在选聘范围内。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3.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聘按照发布选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2025年10月21日在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廊坊卫生职业学院官网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选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参加报名与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1.报名时间
2025年10月28日至11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
廊坊卫生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人事科(车库楼一楼东二室)
3.报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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