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宁波教师招聘提前批-宁波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人
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宁波大学因事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大学是一所新兴的地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浙江省、教育部和宁波市共建高校,浙江省五所首批重点建设高校之一,为浙江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察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知识和能力、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不存在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允许报考的情形;
(六)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及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见附件。
注:1.中共正式党员和各类资格(等级)证书取得时间和年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本公告提到的年龄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10月25日(含)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10月25日(含)以后出生。
2.主要学生干部的经历是指担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校院二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团委部长(均为正职)及以上任职经历,需由所在学习单位出具相关证明。
3.历届生须已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4.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毕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者,可凭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但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5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2025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毕业),或2025年10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毕业并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5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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