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补充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局属学校教师岗位空缺情况和教学工作实际,经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2025年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补充公开招聘3名教师。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5周岁及以下(1978年9月及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条件;具有相应学科一级及以上中小学教师职称;具有5年及以上相应学段学科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详见附件1);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职称证书须于2025年9月24日前取得,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报考,须经本人工作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交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其他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经辞职的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辞职证明。上述证明材料最迟截止到考察阶段提供。
5年及以上相应学段学科教育教学工作经历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5年9月24日。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 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2025年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补充公开招聘教师3名,详见《2025年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补充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24日8:00―9月29日17:00
2.报名方式、材料、方法及要求:
①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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