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咸宁通城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132人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动我县教育事业快速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鄂人〔2003〕16号)、《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实施意见(试行)》(鄂退役军人发〔2025〕25号)及中共通城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下达2025年上半年全县事业单位用编计划的通知》(隽编发〔2025〕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特发布此公告。
一、招聘岗位
根据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2025年通城县教育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2名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及要求见《2025年通城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具有敬业奉献精神;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和不良诚信记录;
3.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具有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
4.身心健康,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二)各学段学校学历学位要求
1.高中及中职文化教师岗:
(1)第二批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师范类专业;
(2)第一批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全日制研究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2.初中教师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中职职业教师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4.退役军人专项岗(兵教师):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5.特殊教育学校:第二批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师范类专业。
所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均不含专升本,院校批次的确定,
一律以2025年该院校划分的招生批次为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均要求有学位证。
(三)年龄及教师资格证
1.报考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兵教师”专项岗报考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含资教、特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研究生学历报考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具有对应学段教师资格证(含已取得教师资格面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明,同时具有相应岗位普通话等级证书,下同),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考生可以应聘低学段的岗位。报考中职学校教师岗位的,须持有高中或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2025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至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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