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浙江教师招聘公告-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所属2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18人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2家事业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一)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浙江药科职业大学是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系全国第一所药科类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全国药监系统唯一一所本科院校,全省第一所公办职业本科院校。学校地处宁波市,现有奉化、鄞州两个校区。
(二)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为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挂《中国现代应用药学》杂志社牌子。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处级,单位总部地址位于杭州市滨江区,分院区地址位于绍兴市滨海新区和杭州市钱塘区。主要承担食品(含保健食品)、药品(含药用辅料、包装材料与容器)、化妆品的质量抽查检验,标准及检验方法制(修)订,质量分析研究和与安全性、有效性相关研究的工作,食品生产许可技术审查以及《中国现代应用药学》杂志的编辑、出版和发行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招聘需求为7个岗位18人,具体为:浙江药科职业大学4个岗位15人;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3个岗位3人。
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具体要求等请见《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属2家事业单位2025年公开招聘计划表(第二批)》(附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留学归国人员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时限要求为2025年12月底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开拓精神;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招聘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对于未列入目录的专业,按专业方向基本一致的原则把握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2.对工作经历的要求,按照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
3.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4.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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