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批公开招聘5人方案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学、实训教师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基本情况
学院坐落于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天津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4号。学院自2001年举办高等职业教育以来,2005年以优秀成绩通过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08年被列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2011年以优秀成绩通过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验收;2018年通过教育部首批现代学徒制单位验收认定;2019年确定为国家级优质高职院校;2019年学院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简称:双高计划)A档高水平专业群首批建设单位。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于2025年7月26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jy.tj.gov.cn/)公开招聘专栏、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tjdz.edu.cn/)和北方人才网(http://www.tjrc.com.cn)、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发布。学院本次拟招聘教学、实训教师岗共5人。具体招聘岗位见《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第四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见附件)。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专业指导目录,应聘人员所学国内外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其专业方向与招聘专业方向要求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招聘计划中所规定的年龄35周岁及以下应为1988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6.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学位证书,持有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
7.满足招聘计划中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第四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报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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