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四川南充市顺庆区西华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考核招聘教师6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5〕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教师需求实际,西华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拟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教师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选拔,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详见附件1《西华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
2025年7月31日之前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证和学位证,并完全符合附件1《西华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2.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具有奉献精神和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2日及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5.在本科或硕士研究生就读期间获得至少一次校长奖学金或校级二等及以上级别奖学金。
6.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学历、学位”和“专业条件”两栏表述分别相符(“专业条件”是指具体专业的名称或学科类别,非门类类别)。报考者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专业更名导致所学专业与招聘专业名称不同,但确属同一专业的可报名(由报考者自行提供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印发的专业更名文件等证明材料)。
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留学期间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国内的专业名称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通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高校或省以上相关科研机构等第三方对其留学所学专业进行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可视为专业资格条件合格)。
7.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教师及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内不能流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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