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山西运城稷山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11人)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我县公开招聘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1名,特发布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四)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组织方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1名,属全额事业编制,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要求详见《稷山县202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资格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其他条件;
6.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7.报考岗位的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0月17 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
8..教师资格证要求:须具有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其中:2025年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6.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
7.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
8.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资格证书、户籍、年龄等有关资格条件,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时间。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及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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