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天津市实验小学招聘10人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确保2025年招聘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5〕57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5〕32号)、《市教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津教委规范〔2017〕2号)等文件精神,我校制定以下招聘工作实施方案。
一、学校简介
天津市实验小学始建于1948年,是天津市教委唯一一所直属小学。学校位于市中心,毗邻人文气息浓厚的天津“五大道”。学校秉承“实验、创新、发展”的校训,在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工作中,积极发挥着示范校和窗口校的引领作用。
近两年,学校荣获首批全国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校、全国中小学人工智能教育基地、教育部大中小学思政一体化共同体(天津)成员项目单位、全国科创筑梦助力双减科普试点单位等国家级荣誉称号;天津市中小学“三全育人”综合改革示范校、天津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天津市中小学课程思政研究基地校、中小学思政课实践教学改革试点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课程基地校、天津市中小学劳动教育示范校等市级荣誉称号。
二、招聘原则
2025年我校招聘工作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2025年我校计划招聘:体育教师3人、美术教师1人、劳动教师1人、道德与法治教师1人、保健医1人、信息科技教师1人、语文教师1人、数学教师1人。
四、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教师职业;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
(5)应聘人员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最高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
(6)岗位年龄条件。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即1998年11月26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3年11月26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和工作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院校专业指导目录执行(专业参考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5年)》,具体岗位要求见《天津市实验小学2025年公开招聘计划表》);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第二学历或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具有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的学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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