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第二批校园招聘教师7人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到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保人社联〔2025〕18号)、《保山市教育体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保山第一中学引进优秀教师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教体发〔2025〕124号)和《保山市教育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教办发〔2025〕22号)等有关规定,经保山市教育体育局、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2025年第二批校园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2025年-2025年师范类一本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获学士及以上学位。
(二)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2025年-2025年一本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获学士及以上学位。
(三)全国省属重点师范大学2025年-2025年师范类一本及以上未就业毕业生,获学士及以上学位。
博士研究生不再限定毕业年限及未就业,年龄计算截止报名当天。
三、招聘岗位
云南省保山第一中学2025年第二批校园公开招聘教师5个岗位共7人,具体岗位如下:(附件)
注:(一)一本指应聘人员高考当年录取专业属于第一批次(含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经批准按一本专业修完全部课程并顺利毕业的情形)。
(二)“未就业毕业生”指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正式职工,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三)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和国有企业正式职工中的博士
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四)报考人员对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不清楚的,可以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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