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云南省红河州石屏县教体系统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公告(6人)
为进一步加强石屏县教体系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服务能力,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红河州事业单位紧缺人才招聘引进实施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报经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云南省石屏县第一中学2025年校园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人。
一、校园公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范围对象
130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附件4)本科且取得相应学位的2025年毕业生(师范类院校须为高考招生时参加第一批次录取学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的2025年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由招聘单位编报,招聘专业、学历等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问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详见《石屏县2025年教体系统事业单位校园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招聘人员必须具有与招聘岗位相对应的专业范围和学历。本科毕业继续攻读研究生的(学习经历不间断)考生,招聘时若研究生条件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合,可按考生的本科条件且视为本年度应届毕业生来招聘引进;博士毕业生除要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外,其他岗位条件可不受限制。
二、招聘对象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六)符合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招聘本科学历的年龄30周岁以下(1994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博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40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红河州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非应届在校生;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
5.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因违纪被所在单位取消录用(招聘)资格、开除、辞退、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
7.在以往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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