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中共盘锦市双台子区委党校招聘教师1人公告(辽宁)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社厅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1〕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和工作人员交流审批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25〕9号)、《盘锦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盘人社发〔2013〕17号)等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拟公开招聘教师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研究生。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18周岁、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
(四)热爱党校事业,能胜任教学、科研及相关工作,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六)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有违法违纪行为尚未查清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规定的应当回避的;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panjin.gov.cn/)和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stq.gov.cn/)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2日0时至12月1日24时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当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时,将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3.提供材料
应聘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以下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tzqwdx@163.com(发送至其他邮箱无效,邮件主题为应聘岗位+姓名):
(1)《中共盘锦市双台子区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简称《报名表》);
(2)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正反面;
(3)本科阶段学历证、学位证及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4)2025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因暂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含本人所在分院、系、部)的在校证明和成绩单证明及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海外院校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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