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中共保山市委党校(保山市行政学院)校园招聘教师4人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到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的通知》(保人社联〔2025〕18号)等有关规定,经中共保山市委党校(保山市行政学院)、保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中共保山市委党校(保山市行政学院)2025年校园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2025年―2025年毕业的未就业毕业生,博士研究生不再限定毕业年限及未就业,年龄计算截止到报名当天。
三、招聘岗位
本次校园公开招聘岗位为事业编制内教师岗,从事党校教学科研工作。招聘人数4人,具体岗位要求如下:
招聘岗位 |
人数 |
性别 |
学历 |
学位 |
专业 |
年龄 |
教师A岗 |
2 |
限男性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学位及以上 |
马克思主义哲学、应用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新闻传播学及所设专业的相关专业。 |
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 |
教师B岗 |
2 |
限女性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学位及以上 |
马克思主义哲学、应用经济学、政治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新闻传播学及所设专业的相关专业。 |
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 |
备注:(一)“未就业毕业生”指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正式职工,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和国有企业正式职工中的博士
研究生报考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
(三)报考人员对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不清楚的,
可以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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