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城区关于2025年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的公告(42人)
因工作需要,涪城区拟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4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全国考核招聘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含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并完全符合《绵阳市涪城区2025年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详见附件1)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必须在报名时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报考。
报名时涪城区教体系统内的在编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年满18周岁。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两栏分别相符(“专业”一栏为具体专业名称,非学科类);报考者学位证应与毕业证相匹配,其所载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资格要求相符。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5.愿意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以上(含试用期)。
特别提示: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绵阳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回避有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特岗教师,未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9.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2025年7月31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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