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江阳区2025年教育系统第二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泸州市江阳区教育系统2025年第二次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教师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生须知
考试信息在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政务公开”栏目的“招考录用”栏下设的“其他考试”栏公布(https://www.jiangyang.gov.cn/zwgk/fdzdgknr/rsjzkxx/qtks)。因报考者不主动、不定期、不在《公告》约定时间内登录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网查阅考试动态,导致本人未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递补、聘用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要求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3个,招聘人数3人。其中岗位、名额及报考条件详见《泸州市江阳区2025年教育系统第二次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要求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的人员,报考者必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考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资格证书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
4.年龄: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要求,时间计算到报名时间最后一天,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5.应当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明确的相关回避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5.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2025年8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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