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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2024-10-25 荆轲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学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藏龙岛科技园区藏龙大道28号

  第六条 办学性质:国有公办普通高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高专

  第八条 收费标准 严格按照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及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费。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九条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设立由主管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条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普通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 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不委托任何个人、中介机构或者单位在校外参与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

  第十二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第四章 计划管理

  第十三条 学院按照相对稳定规模、重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原则,突出学院办学特色的指导思想向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申报年度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结合学院自身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生源计划。

  第十五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招生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和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 学院高考招生计划分为普通高考文科、理科、艺术类、高职单招、五年一贯制等。我院根据各省、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录取时,我院将根据报考的生源状况在相应省市适量调整招生计划。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新生的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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