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咸宁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高职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湖北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咸宁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3265
第五条 学院地址:湖北省咸宁市咸宁大道118号;
邮政编码:4371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院规模:学院占地面积1086亩,全日制在校生1.5万人,教职工1200余人,其中教授19人、副教授237人,外籍教师3人,行业企业专家兼职教师200余人,双师素质教师占85%以上。学院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馆藏图书120万册,教学用地面积19万平方米,教学仪器1亿余元,教学设备完善;学生宿舍内空调、热水、直饮水、网络等设施一应俱全。学院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建有国家级实训基地3个,省级实训基地6个,校内实训室119个,校外实训基地200余个。学院入选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全国“双师百强”高校、全国服务贡献50强高校,是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园林式单位、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为学生的成才立业创造良好环境。
第十条 专业设置:学院设有信息工程学院、工学院、建筑学院、商学院、人文艺术学院、生物工程学院、会计学院、创新创业学院、体育部、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外国语(国际)学院等12个二级学院,开设优质专业44个,有中央财政重点支持建设的特色专业4个,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计划项目2个,省级品牌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重点专业5个。学院在2012-2024年全国普通高校竞赛评估结果(高职)中总分位列湖北省第一名,会计、园林技术、物流管理等多个专业综合实力排名全省乃至全国同类院校前列。
第十一条 招生范围: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24年面向湖北、浙江、安徽、河南、福建、湖南、海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重庆、内蒙、新疆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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