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黑龙江伊春市丰林县招聘公益性岗位8人公告

一、基本原则
遵循丰林县公益性岗位总体要求,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开发管理坚持“按需设岗、以岗聘任、有序退岗”的原则。
二、招聘人数、岗位、工作地点及单位
(一)招聘人数:8名。
(二)招聘岗位:保洁、更夫、便民服务等岗位。
(三)工作地点及单位:
红星镇:保洁1名、便民服务1名(红星物业、丰林县就业服务中心)。
五营镇:便民服务1名(丰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新青镇: 保洁1名、更夫1名、便民服务3名(丰林县人民医院、中共丰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丰林县就业服务中心、丰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须具备以下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
3.具有丰林县户籍及县域内常住居民;
4.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5.符合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
6.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结合用人单位岗位要求,需服从工作安排;
8.具备招聘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3日至10月25日。
(二)报名方式和地点:应聘者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寸蓝底照片三张、自备一个档案袋,到所在社区填写《求职登记表》。
(三)资格审查: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用”的原则,各社区对报名人员进行登记汇总上报至县就业服务中心,由县就业困难认定工作小组根据岗位需要进行考察考核,考核侧重以岗位匹配度为主,考核合格后进行岗位分配。
有以下情况人员,可优先聘用:
1.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
2.刑满释放人员;
3.未婚、离异、丧偶的单身下岗失业人员;
4.退役军人及随军家属;
5.残疾失业人员(需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劳动能力);
(四)人员公示:拟聘用人员审核通过后面向社会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用人单位与本人办理聘用手续并报送丰林县人社局备案。
五、相关待遇
(一)岗位补贴
公益性岗位人员月工资补贴标准为黑龙江省最低工资标准(1750元/月)。
(二)社会保险补贴
聘用后县就业服务中心为其办理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社会保险,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要求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按规定比例分别由县就业服务中心和聘用人员承担。
如果认准备考,可联系网站客服获取针对性考试资料!
学员评价








- 上一篇:2025年甘肃武威凉州区清源镇选聘专业化管理大学生村文书公告
-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