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芜湖南陵县第二次村级后备干部联选联聘26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村干部队伍建设,提升村级组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结合当前乡村振兴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县2023年第二次村级后备干部联选联聘工作。
一、联选联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公开招聘;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联选联聘计划
本次联选联聘面向社会共招聘26名村级后备干部,分镇报名、分类考试、分镇聘用。具体岗位计划如下:
籍山镇5名、弋江镇10名、三里镇2名、何湾镇5名、工山镇2名、家发镇2名,岗位需求见附件1。
三、联选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本人或配偶具有本县户籍,或本人在本县购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连续6个月且在本县常住,原则上所报考的镇为考生或者配偶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
(二)大学本科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以后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2月以后出生);村、社区在岗的镇聘、村聘人员,表现优秀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至大学专科;退役军人,综合素质好,服役期间曾立功受到嘉奖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至大学专科;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符合村干部“三有三带”标准,服从组织安排;热爱农村工作,办事公道,敢于担当,作风务实,甘于奉献;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要求和工作能力;
1.根据当前全县农村工作实际和村干部队伍建设需要,大学本科学历的,须符合《南陵县村级后备干部联选联聘本科专业需求目录》(附件2)中相关专业要求;
2.硕士、博士研究生可不受所学专业限制;
3.目前村、社区在岗镇聘、村聘人员,在提供镇、村评价优秀等次证明材料后,可不受所学专业限制;
4.退役军人在提供相应荣誉证书或证明材料后,可不受所学专业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各类人事招聘考试中有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目前我县在职的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村级后备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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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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