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山西吕梁市方山县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30人到村(社区)工作(第二批)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市委加强逆周期调节力度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大学毕业生就业促进和服务,同时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提供有力人才支撑,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加快实施“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和《吕梁市2022年公开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第二批)的实施方案》(吕组通字〔2022〕39号)要求,确保年内实现对所有行政村(社区)“全覆盖”目标,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服从分配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招聘到村工作大学毕业生30名,乡镇事业编制。其中,村党组织书记助理16名,村委会主任助理14名。在招聘大学生到岗工作后,全部安排兼任村“两委”办公室主任(报账员)。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方山县2022年公开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第二批)岗位表》(附件1)。
2022年第一批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将并入第二批一并招聘,具体公告另行通知。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资格条件
报考大学生须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我省、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资格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2.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1年8月10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和现任村(社区)班子成员满1年的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8月10日及以后出生);
3.方山县户籍或曾为方山县户籍,以及经组织人社部门统一以招聘、回引、选派等方式安排在方山县村(社区)工作的人员,其服务所在地可视为户籍所在地;
4.吃苦耐劳,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村(社区)工作;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尚在处罚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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