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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湖南永州市江永县招聘基层乡村振兴人才24人公告

2025-02-02 荆轲网

为加强我县基层乡村振兴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25〕5号)、中共永州市委《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永发〔2025〕12号)、《永州市乡村人才振兴工程实施办法》(永才办〔2019〕1号)、《印发《关于加强基层事业单位人事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12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江永县2022年基层乡村振兴人才24名。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保证招聘人员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人员,充实我县基层乡村振兴人才队伍,不断优化人员结构。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主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乡村振兴人才,具体数量、岗位及相关要求等情况详见《永州市江永县2022年公开招聘基层乡村振兴人才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具体岗位学历、学位、年龄、专业及相应资格条件,愿意到基层工作5年及以上的毕业生。详见《永州市江永县2022年公开招聘基层乡村振兴人才岗位表》;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具备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一字不差地填写。专业审查参照《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进行。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并按归口管理原则及时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备案。请报考人员学习掌握《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以便准确选择合适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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