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山西晋中市太谷区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50人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抓党建促基层治理能力提升专项行动部署要求,开展“乡村振兴万人计划”,继续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鼓励和吸引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和城市基层一线工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提供有力人才支撑,根据晋中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晋中市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的实施方案》(市组通字〔2021〕37号)文件精神,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程序、公开监督。
二、招聘数量
2022年晋中市太谷区公开招聘到村(社区)工作大学毕业生50名,其中男女性别比例各占50%,乡镇全额事业编制,具体岗位、人数及招聘条件见《晋中市太谷区2022年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招聘大学生须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晋中市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的实施方案》(市组通字〔2021〕37号)和我省事业单位招聘规定的资格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全日制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不含委培、定向毕业生),应届毕业生需按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本次招聘岗位不作专业要求;
2.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1年5月12日以后);具有全日制统招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5月12日以后);
3.吃苦耐劳,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社区)工作。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尚在处罚期内的,及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现役军人和在读的学生;
7.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等的截止时间,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报考者在本次招考报名后至录用之前,期间已被各级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被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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