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山西临汾市襄汾县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183人公告

为持续加强我县基层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人才支撑,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我县2022年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人员183名,乡镇全额事业编制。具体岗位要求详见《襄汾县2022年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岗位一览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吃苦耐劳,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工作;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1年6月20日之后出生,不含当日),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招聘岗位不作专业要求;
6.具有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及以上学位,现任村(社区)“两委”成员、纳入村(社区)后备力量培养1年以上的大学生符合招聘条件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6年6月20日之后出生,不含当日);
7.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优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仍在影响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尚在处罚期内的;
6.存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15种不能”情形之一的;
7.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得报考;
8.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9.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10.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1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12.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应聘者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13.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工作地点在农村,工作生活条件比较艰苦,任务比较繁重,鼓励大学生报考生源地或籍贯所在地岗位。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年龄、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等的截止时间,均为发布公告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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