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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山西朔州市朔城区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80人公告

2025-02-02 荆轲网

为提升全区乡镇基层干部队伍建设质量,充实基层治理骨干力量,全面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数量及岗位

共80名,乡镇全额事业编制。招聘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朔城区2021年招聘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本次招聘岗位不作专业要求,工作地点长期在农村,生活条件比较艰苦,任务比较繁重,适宜朔城区户籍或朔城区生源地的大学毕业生报考。报考人员须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省、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资格条件,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1.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0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不含定向、委培毕业生)。2021年当年的应届毕业生须按期毕业并于聘用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2.具有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现任朔城区村(社区)“两委”主干中符合招聘条件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85年10月14日以后出生);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吃苦耐劳,作风踏实,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和社区工作;

4.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和退役军人优先;具备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称的,优先录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活动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聘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尚在处罚期内的;

6.存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15不能”情形之一的;

7.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其中:在读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名);

8.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名;

9.已有工作单位且单位不同意报考(未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的人员不得报考;

10.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11.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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