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西藏阿里地区乡村振兴专干补聘19人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村(居)工作力量,夯实乡村振兴人才基础,促进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实现乡村振兴专干全覆盖,根据区党委《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2019年招聘乡村振兴专干方案>的通知》(藏委厅明发电〔2019〕25号)、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2020年补聘乡村振兴(社区工作)专干方案>的通知》(藏组发〔2020〕202号)要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聘人数
阿里地区本次补聘乡村振兴专干19名。名额分配:噶尔县4名、日土县1名、革吉县1名、改则县5名、札达县4名、普兰县2名、措勤县2名。(详情见附件1)
二、报名条件
报考人员符合2018-2020年全国公安院校公安专业统一招警和全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招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条件且通过资格审查,自愿报名到村(居)担任乡村振兴专干。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补聘:
(一)在反对分裂、揭批十四世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加强民族团结等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态度暧昧、与党和人民离心离德、同情支持达赖集团、参与分裂破坏活动的。
(二)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三)在职乡村振兴专干及单方面解除合同或因个人原因被解除合同的乡村振兴专干。
(四)有其他不适合岗位要求情形的。
三、补聘流程
招聘流程包括现场报名、政治资格审查、笔试考核、参加体检、结果公示、签约录用。
(一)现场报名。2020年11月6日-11月10日,应聘人员到地委组织部组织科报名,并提交《阿里地区2020年乡村振兴(社区工作)专干政审表》(详情见附件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打印)。
(二)政审资格审查。2020年11月11日-11月16日,应聘人员积极配合地委组织部和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专班、人社局、教育、公安、国安等部门进行政治与资格条件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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