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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内蒙古鄂伦春自治旗“一嘎查村一社区一名大学生”人才引进政策待遇

2025-02-02 荆轲网

十、待遇和保障政策

(一)选聘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最低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内享受事业编制待遇,按企业职工标准缴纳社会保险。

(二)村(社区)服务期满3年、担任村(社区)“两委”副职及以上职务、聘期内连续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大学生村(社区)干部,经组织、编制、人社部门批准,可落实事业编制。

(三)已落实事业编制人员继续实行村(社区)3年最低服务期制度,如服务期未满离岗需向用人单位支付相应违约金(违约金额度根据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并且5年内不准参加鄂伦春旗内事业编制考试。

(四)任职满6年、担任党支部书记满3年、考核优秀、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大学生,可根据岗位需要择优提拔担任乡镇事业单位或旗直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五)大学生村(社区)干部被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后,到村(社区)任职工作时间计算连续工龄(需到村和社区任职满3年)。

(六)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最低服务期内必须在村和社区工作,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名义借调、调训,凡服务期内离开本岗位到乡镇、旗直部门工作或调离鄂伦春自治旗的,取消事业编制及相关待遇。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执行。

(二)对报名资格审查要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三)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招考聘用工作公平、公正进行。

(四)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报考者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已受聘人员,解除聘用合同。

(五)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了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六)本次定向公开招聘简章中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旗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资格审核咨询电话:0470-5621102

政策咨询电话:0470-5621102

监督举报电话:0470-5622159 0470—56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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