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滨州阳信县事业单位选聘55名硕博士公告

为深入实施“才聚梨乡·智绘阳信”工程,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参与高质量建设现代化幸福阳信,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2024年度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滨人社字〔2024〕6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阳信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聘硕博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和条件
(一)选聘数量
共计划招聘55人,选聘岗位、数量及条件见附件。
(二)选聘范围
选聘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具有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和学位的毕业生。
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选聘范围。
(三)选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实践能力。
2.硕士研究生4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10日以后出生)。
3.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所报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且应聘使用的学历、学位应有对应关系。具备岗位表中规定的岗位条件,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为准)应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同或相近。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适应岗位需要,服从组织安排。
5.应于2024年7月10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应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资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6.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24年7月10日。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届及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可报考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的岗位。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2024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2024年、2024年)未曾就业(未曾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和未缴纳过社会保险)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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