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山东聊城市市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第二批“水城优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公告

2024年聊城市市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第二批“水城优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兴聊”战略,引进和储备一批我市急需紧缺年轻干部人才,打造专业化干部队伍,聊城市决定开展2024年市属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第二批“水城优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与范围
(一)引进数量
22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博士名额单列。
(二)引进范围
1.本次人才引进面向应届毕业生和在择业期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和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国(境)外高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毕业生;(3)2024年QS榜单前200名国(境)外高校全日制毕业生。
2.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优秀高层次人才,不受专业、引才数量限制,可根据引才单位需求及个人意愿安排工作岗位。
3.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函授,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二、引进待遇
1.引进人员纳入市属事业编制管理。
2.政策待遇。博士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正科级(中级职称)待遇;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且表现优秀的可调任公务员职务。
3.生活补贴。博士每月发放5000元生活补贴,补贴不超过3年。
4.购房补贴。博士在我市购买商品住房,符合我市人才政策的,给予20万元购房补贴。
5.其他政策。博士可认定为“优秀人才”,发放人才服务金卡,享受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提供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父母养老、科研服务、医疗保健、交通服务、文体服务等多种优惠政策和便利服务。
三、资格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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