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浙江宁波市江北区面向优秀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人公告

2024年江北区面向优秀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城乡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甬党办〔2024〕37号)文件精神,根据《宁波市面向优秀城乡社区工作者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操作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江北区优秀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
招聘街道(镇)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
三、招聘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连续任江北区社区正职满两届或连续任江北区社区正职满10年,且在担任社区党组织书记期间获得过一项荣誉,具体荣誉要求详见附件1。任职时间计算至公告发布之日。
(二)基本条件
1.现任江北区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政治过硬、能力突出、业绩优秀;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量化考核赋分、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量化考核赋分主要从工作业绩和奖励荣誉等方面进行客观评价,突出考核实际工作能力,量化考核赋分指标体系详见附件2。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办法: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江北区面向优秀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张贴近期免冠二寸照片;(2)有效居民身份证;(3)相关学历证书;(4)街道(镇)党工委(党委)盖章的任职文件;(5)荣誉资料(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6)历年年度考核证明材料(加盖街道党工委或镇党委公章且由街道(镇)组织委员签名);(7)街道(镇)党工委(党委)盖章的量化考核赋分表;(8)其他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料。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1日—4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宁波市江北区新马路61弄8号楼301办公室。
(二)考试、考核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通知地点领取准考证,若请人代领准考证的,须凭报考人员身份证原件和领取人的身份证原件领取。
1.初试
初试成绩由笔试成绩与量化考核赋分组成。笔试主要测试城市社区工作者在工作中运用法律、法规和正确的工作方法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时事政治等相关内容。量化考核赋分成绩在江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无异议后,计入初试总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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