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西安市雁塔区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特殊紧缺人才资格复审工作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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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西安市委组织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4年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特殊紧缺人才的公告》精神,现将雁塔区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报考西安市雁塔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及特殊紧缺人才岗位,且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审核时间:2024年6月9日(星期五);9:00—12:00;
地点:西安市雁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西安市雁塔区政务服务中心591办公室)
三、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一)西安市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的《报名信息表》;
(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四)凡是公务员(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开发区)、“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必须提供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具体如下:
1.市级及以上部门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提供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区(县、县级市)级部门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和当地组织部门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截止2024年12月31日在本单位或当地其他机关累积工作不满5年的,《同意报考证明》须注明当年招录时,报考岗位未规定服务期限;
2.市属及以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由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区县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开发区事业单位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和编制备案制管理的人员须提供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且须注明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服务期已满;
4.“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须提供与所签订服务协议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且须注明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服务期已满。
注:以上未提交《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凡隐瞒公务员(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报考的,无论招聘过程中或聘用后,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招聘(聘用)资格。
(五)除(四)项以外的其他人员须提供2024年以来开具的《档案托管凭证》;
(六)相关岗位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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