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核及面试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集中公开招聘
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核及面试安排通知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2024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工作安排,现将珠海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珠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测站2024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核及面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核
考生需于2024年6月23日(周五)下午14:00至18:00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珠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测站(珠海市香洲区吉石路21号)415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审核不通过的,不得参加面试。
二、审核内容
各类考生分别提交下列材料:
(一)报考岗位考生类别为应届毕业生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报名登记表签名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含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原件、复印件(暂无的则提供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国(境)外学历学位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非2024年毕业的,提供证明符合应届毕业生身份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考岗位考生类别为不限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报名登记表签名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含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原件、复印件(暂无的则提供学生证原件、复印件);国(境)外学历学位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岗位要求“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还须提供个人社保记录和社保缴费单位出具的与报考岗位或报考专业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作证明等),社保记录和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只有其一的,不能通过。
(四)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材料(如:职称证书、同意报考证明等)。
另,以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还应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还需提供党员证明。非中文材料需同时提供由正规翻译机构提供的中文翻译件。
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现场发放面试通知单,考生凭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单原件,按通知要求参加面试。
三、面试人员名单
按《公告》要求,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人员一并入围面试。招聘岗位笔试合格考生未达1:5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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