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轲网

公务员考试资料
当前位置:荆轲网 > 2024年事业单位 >

2024年年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关系协调员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2024-10-25 荆轲网

2024年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关系协调员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已发布,公开招聘6名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024年7月14日―7月31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更多福建事业单位招聘信息,请持续关注荆轲公考!

福建事业单位.png

根据《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榕委发〔2017〕3号)提出的:“加强劳动关系协调机构建设,配备必要的工作力量。完善基层劳动关系工作职能,充实基层劳动关系协调员”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榕政综〔2024〕7号)提出的“着力构建以‘企业+劳动者’需求为主要导向的劳动关系公共服务体制”的要求,以及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福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榕人社就〔2024〕81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要求,现决定在福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开发6个劳动关系协调员公益性岗位,招收符合条件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劳动关系协调员公益性岗位,招聘6人。

二、岗位招聘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

2.困难家庭、零就业家庭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或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三、岗位薪酬待遇

1.劳动关系协调员公益性岗位列为A类公益性岗位,应发工资为3706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扣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后,实际收入约为3317元/月。

2.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试用期与正式录用后薪酬标准相同。

四、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

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五、工作职责

劳动关系协调员在劳动关系服务窗口负责劳动合同、薪酬管理、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以及培训指导、合规指引、矛盾调处、创建和谐劳动关系活动指导等相关工作,落实各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任务,并为劳动者、用人单位提供各类劳动关系公共服务。

六、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面试、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如果认准备考,可联系网站客服获取针对性考试资料!

学员评价

推荐文章
长按复制 kekepap 加微信!